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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拓展】案例九:同商品编码铁矿石混矿

发布时间:2019-09-17 15:35:02       阅读次数:       来源: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举措内容:允许同一商品编码项下同一原产国不同产区(不同品质)的铁矿石在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行保税物流项下流通性简单加工混矿;并经优化,在原限定同一原产地的基础上拓展到允许不同原产地,即:允许同一商品编码项下不同品质的铁矿石在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行保税物流项下流通性简单加工混矿。同时,配备相应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科技手段进行监管。

创新点:原监管模式下,以“加工贸易”进行监管,无法适用于保税堆场;举措推出后,以保税物流项下流通性简单加工混矿为监管模式,在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将进口的高硅铁矿砂和低硅铁混合加工成硅含量适中的优质矿砂,再进行分销配送,为钢铁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并为国内钢铁生产企业提供了优质稳定的原料保障。

第三方评估意见:目前国内大连、舟山、连云港等港口都是具有铁矿石保税混 矿资质的专业化矿石码头,大连港是全国最早开始铁矿石混矿业务的,在铁矿石混矿基础上开展了各类功能拓展服务,如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混矿国际中转等。浙江自贸区的同一税号下不同品质铁矿石混矿业务是在其原有业务基础上的复制拓展,将同一商品编码下同一原产地拓展到了不同原产地。经评估,本举措属于复制拓展类举措。

实施成效:2017 年全年实现铁矿右混配 685.98 万吨,货值 4.16 亿美 元。这一举措的落地,也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矿右接卸、保税、混矿、中转分销业务链条初步形成,为建设国际配矿贸易中心、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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