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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拓展】案例二十九:“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

发布时间:2019-09-17 15:45:50       阅读次数:       来源: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举措内容:建立海上“一警一员一艇和联席、联勤、联调、联同”“3+4” 机制,以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为龙头,以公安、海警、边防、港 航、海事等涉海执法部门为主力,选取一批船型大、抗风能力强、 航速快的船艇,组成海上联合执法船队,加强重点港岙口、航道锚泊点、纠纷多发海域、治安乱点部位等的巡查,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及涉渔违规行为。

创新点:随着中国海洋战略的实施,海上纠纷呈现出复杂多样性,如何推进海事纠纷的处理,对于维护海洋执法、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浙江自贸试验区“海上枫桥”,是从“枫桥经验”的升级版,将陆上的经验嫁接到海上,形成“海上枫桥”新品牌。

第三方评估意见:该创新案例内容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定位、总体方案及建设实施方案、功能特色及发展需求的相关性等级为中。开展“海上枫桥”创新试点这一举措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已取得良好成效,为优化创新,对推进海事纠纷的处理、维护海洋执法、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该创新试点方案具备较高的可复制推广性,可复制推广性等级为中。

实施成效:浙江自贸试验区以“平安+产业”为主线,积极探索“互联网+海上治理”新模式,打造了“海上枫桥”升级版,海上治安管控取得新提升,海上救助形成新局面。根据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实施方案,救助费用按区、镇街、群众 1:1:1 比例进行支付,有效解决海岛群众救助难、费用高等难题。通过推广“海上互联网” 等,有效缓解了海上信息不灵、情况不明、管控不力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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