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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首单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正式落地

发布时间:2020-02-24 10:52:15       阅读次数:       来源: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

2月23日,由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代理的、中海油舟山炼厂生产的4500吨低硫燃料油顺利进入中化兴中公司出口监管仓(此前21日舟山海关已经为其办理了入仓报关手续),标志着舟山炼厂首次、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正式落地。

此票业务企业预计可以退税170万元,入仓后将由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销售给具有燃料油加注资质的企业,最终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加注。该票货物运用浙江自贸区“油库功能整合”创新举措实现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功能合一,在同一罐内实现货物出口和保税供油,效率大大提升,企业成本大幅降低。据悉,此次订单共7500吨,分两次入仓,另外3000吨船用燃料油也将于近期入仓。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重点推进打造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中心。2019年,舟山保税燃油加注量达410.3万吨,调拨量达518.9万吨,结算量达624.57万吨,占全国总供应量的50%以上,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全球前十大供油港。

目前,在舟山开展保税燃油加注企业达14家,是目前我国市场最开放、监管最高效的地区。这都得益于浙江自贸区出台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如“一船多地多供”、“跨关区直供”、“港外锚地供油”、“先供后报”、“油库功能整合”和“混兑调和加工”等,大大提升了供油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舟山海关、海事、边检等部门真正将“靠前服务”落到实处,并最大程度上实现了企业“零跑腿”的目标,也形成了多项可复制推广经验。

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出台后,舟山港综保区管委会会同税务、海关、商务、财政等部门对燃料油出口退税全流程进行梳理,舟山海关也适时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明确操作指南,保障了首单燃料油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出口退税业务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激活国内炼厂剩余产能,降低我国国际航行船舶燃料油加注价格,加强油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船用燃料油供油商国际竞争优势,推动舟山港保税船供油市场的快速发展,助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油供应中心建设。

据悉,除中海油舟山炼厂外,舟山绿色石化项目、宁波、上海等地炼厂也已经开始生产船用燃料油,近期将在舟山开展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