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20-03-30 09:20:50      信息来源: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访问量:      字号:[     ]

该模式创新包含“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等系列创新措施,以上措施均被列入国务院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创新案例向全国推广。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外锚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业务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主要内容之一。为满足不同航线船舶加油需要,舟山方面原选取虾峙门南锚地、虾峙门口外锚地、衢山联检锚地、马迹山2号锚地、岙山联检锚地等5个锚地作为燃料油加油点,今年9月新增秀山东锚地和马峙锚地,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可就近选择加注地点。为解决以往供油和加注企业审批流程时间较长,加注成本较高的问题,围绕优化保税燃料油供应通关监管流程,舟山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四部门在简化供油船舶、受油船舶通关手续,提升供油船舶效率,减轻受油企业成本,完善监管模式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1、主要做法

(1)优化受油船舶审批查验流程,建立通关便利化新模式

一是简化合并海事审批程序。研究制定《外锚地加注保税燃料油国际航行船舶口岸手续流程》。该流程建立在受油船舶和船舶代理公司诚信管理基础上,借助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APCIS),预先查询受油外轮证书信息并与船方提供的申报信息对比,由常规的3次办理合并为1次办理,实现“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审批、一次性办结”且基本不登轮查验的快速通关模式。

二是优化边检查验监管程序。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简化停泊锚地加注燃料船舶入出境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框架下,对在外锚地停泊加注燃料油的船舶采用一次办结出入境手续。在确保口岸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对于靠泊计划在24小时以内的外籍船舶,只收取部分必要单证,不进行人证对照、不实施船体检查,一次性办结入出境(港)手续;对部分船员需办理登(离)船手续的,单独查验登(离)船船员的出入境证件,并实施人证对照,最大化精简边防检查流程。

三是实施“申报无疫放行”的便利化检疫放行措施。推出《海上加注保税燃料油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制度》,采取“事前报备、风险评估、诚信管理、闭环监管”的监管模式,在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上,对外锚地仅办理加注保税燃料油的出入境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分级管理,为受油船舶提供便利化的通关措施,允许受油船舶外锚地接受检验检疫监管,经检验检疫部门评估后认为风险较低的受油船舶实施远程监管,无需再登船检疫。

(2)加强供油船舶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供油业务受理水平

一是借助海事电子化政务平台,增强监管信息化水平。对供油船舶进出港进行电子报告,节约进出港时间;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受理审批供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进一步提高供油作业效率;优化调整港内油料供应单位备案审批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二是完善边检机关事后监管手段。对供油船舶上油料加注工人,要求其办妥《搭靠外轮许可证》、《登轮许可证》。边检机关与供油企业通过建立信誉管理机制,签订共管协议,督促船方切实承担协管、自管责任,同时,要求加油企业在有条件的供油船舶上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以备边检机关实时监管整体作业情况,共同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3)完善油品产业供应链保障体系,提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建立 “诚信管理”管理制度。从对受油作业企业的现场监管记分、行政处罚及安全或污染事故、安全和防污染体系(或制度)制定和执行、作业船舶安全信用等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差异化管理,提高了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二是建立污染防控应急机制。持续推动保税油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组织成立舟山市溢油应急中心,发布实施海上保税油供油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套操作手册,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溢油应急中心和企业联动的三级应急响应机制。通过配备专业清污船、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推动提升舟山海域整体溢油应急防污能力,完善保税油的监管体系。

2、实践效果

(1)保税燃料油加注量大幅提升

经过一系列监管模式的创新,舟山保税燃料油供应链条取得明显成效,加注量逐年提升。2014年加注47万吨,2015年加注70万吨,2016年,共办理外轮保税燃料油加注作业341艘次,供油量达106万吨,年增长分别为49%和34%,并创造了7500吨的全国最大单船保税燃料油加注纪录,保税燃料油直供量位居全国港区第二位,较2015年上升1位。截至2017年8月,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料油加注量达106.82万吨,同比增长62%,已超越2016年全年加注量,进一步提升了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的影响力。

舟山保税油加注量(万吨)

(2)保税燃料油加注效率大幅提高

经过监管流程优化后,受油船舶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通过代理公司,一次性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待加注作业结束后凭海关、边检、国检签注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即可获取海事部门提供的离港证编号,基本实现保税油加注“最多跑一次”,整个流程时间大幅缩减。按照原有口岸监管部门审批方式,企业办结一次外锚地加油船舶的交通时间约在2小时左右,办理手续过程2-4小时,而现有一次办结出入境手续的时间可以控制在1小时以内,为企业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和工作效率。通过简化进出口查验、出入境登轮检查、核对证件、人员核查、船舶申报等手续流程,较原有勤务模式相比,大幅优化办事流程,口岸通关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3)实现企业运营的降本增效

经估算,新的监管模式实施后,平均每艘国际航行船舶加注过程可节约通关时间约4小时,节约成本6万元。通过保税燃料油加注监管创新,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油加注业务量逐年快速增长,引领浙江自贸试验区突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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