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动态要闻

国务院批复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4-01 16:19:36       阅读次数:       来源:商务部网站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2017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浙江舟山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就是要发挥宁波舟山港全球第一大港的体量优势,舟山通江达海、临近国际主航道的区位优势,以及背靠长三角的广阔腹地优势,“建设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建设3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中央赋予的这一战略定位,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累计集聚各类油气企业超过6000家,2019年油品贸易额超过3200亿元,成为全国油气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油气领域多元化竞争格局不断完善,并在相关领域形成了27项改革试点经验,已向全国复制推广。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的要求,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油气产业开放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为全国油气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在特定产业领域开展系统集成创新,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深入推进差别化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路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产业发展需要,在引进油品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与监管水平等11个领域提出了26项具体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有以下4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开展差别化探索。油气是浙江自贸试验区核心产业,推动油气全产业链发展是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若干措施》中的各项改革举措全部围绕于此,突出了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显著特点,既反映了前期工作产生的成果,又体现了进一步开展差别化探索的方向。

二是突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若干措施》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发展,围绕打通贸易、储运、加工、流通等各个重要环节,开展先行先试,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集成性,同时设计相应的金融、财税、信息等配套政策,更加注重协调推进,形成制度创新合力。

三是突出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党中央强调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若干措施》支持引入国际油品贸易商,以及与油品贸易相关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同时支持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在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

四是突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若干措施》在推动LNG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健全低硫燃料油供应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举措,同时,为确保舟山渔场的生态环境安全和海洋渔业资源安全,《若干措施》特别提出了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配套措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解决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支持浙江省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及时总结梳理实施成效,提炼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进一步彰显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