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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贸易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1-01-11 11:17:29       阅读次数:       来源: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为持续推进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健康发展,防止全市6600余家批发无仓储油气贸易企业各类风险发生,舟山市制定了《舟山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了全省首个《关于规范自贸试验区油气贸易企业安全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建立了全省首个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许可、监管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油气贸易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安全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服务管理举措,建立与改革创新相适应的科学服务和监管方式。

严格许可准入。对批发无仓储油气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严格控制,尽量控制在与打造油气全产业链相关的品种范围内,今年仅办理5家涉及易制毒、易制爆等特殊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新办企业严格落实实际经营场所,过滤了200余家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对存量企业,引导其在办理许可环节变更经营范围,全年核减特殊监管危化企业132家。

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了全市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企业的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了招商平台、代办机构(人员)对会员企业的管理责任,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求注册地所在县(区)、功能区对辖区内的37家招商平台(代办机构)64名代办人员评估后实施诚信准入报备制度,录入到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进行管控,并定期对平台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评估、考核和通报。

创新服务举措。实施告知承诺制、视频实时现场踏勘、主要负责人(安管员)资格证书“一体化”发证创新举措,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优化了营商环境。利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动态管控企业,还把每家企业的办证时间从50分钟缩短到20分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仓储场所经营)告知承诺等2个创新项目,经第三方(毕马威)评审被评选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成果,具有较强首创性和复制推广性。

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执法监管机制,采取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等形式,全年随机抽查自贸区内落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5余家次,对未取证的15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完成了复查闭环。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一氧化二氮专项整治活,一氧化二氮经营企业由55家缩减至2家。排查未按承诺按时取证的1661家不诚信企业,进行精准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据统计,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注销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173家,其中包括涉及易制毒类114家。查处自贸区落户油气贸易违法违规企业17家,累计罚款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