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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政策落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

发布时间:2021-12-09 09:30:40       阅读次数:       来源: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

11月23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暂行办法》包括七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对QFLP试点条件、试点运作、试点申请、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函〔2020〕32号)、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16号)中关于“支持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要求的具体举措。

随着QFLP试点政策真正落地,对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金融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助力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意义深远。这将成为境外资金投资自贸区实体产业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引入更多的境外资金支持自贸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