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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召开“研究落实支持自贸区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具体举措”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1-02-20 14:53:11       阅读次数:       来源: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2月20日上午,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召开“研究落实支持自贸区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具体举措”专题会议。市委副书记、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华伟,副市长,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韩峻,市政协副主席、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夏文忠等领导出席会议。

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围绕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打造国际投资避风港、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等五大核心要素,提出了20项支持举措。舟山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自贸区管委会主任俞东来批示,要求舟山市有关部门落实具体意见、举措。根据批示精神,自贸区管委会机关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市有关单位研究落实举措。

会上,夏文忠副主席首先传达了近期郑栅洁省长关于自贸区工作的批示精神。自贸区政策法规局汇报了《若干意见》出台背景和贯彻落实的初步考虑。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等26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华伟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支持自贸区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自贸区作为党中央在十八大以后推出的唯一开放平台,各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二是各部门要根据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拿出高含金量的举措,推进一批首创性、集成性、系统性的改革创新案例;三是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各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驻点攻关,要拿出一整套方案,说明具体的政策诉求、争取必要性、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四是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要求,力争3月份出台舟山市贯彻落实省里《若干意见》的1+X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