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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09 14:11:14       阅读次数:       来源:自贸区管委会机关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3日—12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管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管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管委会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以后,管委会机关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学习华伟副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具体意见及要求,并就迅速启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2月8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副书记、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华伟同志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管委会机关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与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组对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每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推动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管委会机关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党组班子牵头抓总,强化整改举措,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处室对照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扎实推动整改。同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及具体要求,在机关内部再动员、再部署。在阶段性整改基础上,对整改中需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确保整改实效。

巡察反馈问题40个,35个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积极推进。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组负责办理。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3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诫勉谈话1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11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共挽回损失55569元。

一、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未能做到走深走实,推进国家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出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和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3次集中学习,并安排中心组成员做主题发言。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督促机关干部利用“干部学习在线平台”开展网络学习,组织7名科级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12名干部参加网络测试。规范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机关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二)深入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梳理总结了赋权《若干措施》落地情况上报商务部,同时对2批任务清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自贸区工作思路以及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继续推进“131+X”专项工作,每月梳理下发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初步形成油气特色自由贸易港课题初稿和油气大宗商品双循环战略枢纽课题初稿。

(三)持续推动特色化、差异化、首创性制度创新。结合《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促进办法(试行)》,建立年度制度创新项目库,扎实开展制度创新成果总结评估,2020年12月底已评估形成第六批制度创新成果38项。同时,梳理形成2021年度制度创新重点项目库20项,持续推进市级各部门制度创新工作,并征集2021年度拟开展制度创新项目,确保全年新增制度创新成果40项以上。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目前累计有2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88项在全省推广。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发文明确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自贸试验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及年度总结工作;同时,坚持党组牵头召开“局(中心)碰头会”,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汇总自贸试验区月度重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制定《中共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坚持做到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经费支出、干部人事、党员发展、课题合作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从严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定《关于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 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制度形式对“一把手”末位表态进行规范。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

三、关于“研究院管理边界不清,成果未达预期目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规范研究院管理运行。已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管理办法》(初稿),对研究院管理、运行、功能定位及主要任务进行明确,目前正在征求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修改意见。下一步将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完善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实施。

(二)切实发挥研究院智库作用。已制定《131创新共享工场建设方案》,政策法规局与研究院共同举办“131”自贸创新论坛第一期沙龙,邀请上期所舟山团队、浙油中心、保税油协会及油品贸易、储运、航运等领域专家出席,围绕“油品交易体制改革”开展交流研讨。下一步,还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海事服务等各类专题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发挥研究院作用。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领导,统筹抓好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

(二)落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1月7日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市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意识形态有关文件、《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等精神。

(三)强化自贸区正面宣传引导。提升自贸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充分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体的合作,持续推进正面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已在各类媒体、报纸宣传报道300余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97篇,发布微信信息127条。此外,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不足进行对照,并推动整改,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在今年工作中认真对照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印刷管理。制定出台印刷管理制度,规范印刷制作、服务采购、经费审核、管理发放、档案留存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严禁随意开支印刷费用,印刷品管理、发放登记不到位问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追回相关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规范干部福利津贴发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干部福利、津贴发放,严格范围和标准,规范福利费列支,对违规发放的福利费用,及时向相关人员追回。

(三)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管理。制定《机关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试行)》,对各类经费支出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差旅费报销等问题,明确相关人员审批责任。对巡察指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及时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规范公务(商务)接待和会议费管理。制定《机关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试行)》,严格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对公务(商务)接待费用支出报销的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管理,明确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追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和无公函接待。严格会议费管理,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五)坚决杜绝日常铺张浪费。组织学习《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做到厉行节约,通过多种途径购买机票,同时尽量避免退改机票。严格加强干部日常培训管理,原则上不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确有必要的严格按照培训费标准控制支出。干部出差住宿严格按标准执行,杜绝超标准住宿五星级酒店。对相关超标准住宿问题,及时追回超标报销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对照检查。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对超标准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显示器登记造册,并落实人员妥善保管。

六、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审核把关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完善内控机制,制定《机关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试行)》,对财务报销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严格按照流程在“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确认后,做到每笔财务支出均由综合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批领导审签。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时调整财务审批领导。

(二)规范机关工会财务账务管理及福利发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机关干部工会福利,2021年春节福利的发放安排由党组会议集体审议,严格按标准、项目和范围发放。对巡察指出的记账凭证错误问题,及时对照校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规范基本(专项)经费列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列支基本(专项)经费,对报销的每一笔经费,明确列支范围,做好审核把关。每季度对基本(专项)经费列支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及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规范机关邮电管理。对机关邮电管理不到位问题即知即改。明确机关邮电信件统一由邮政快递寄送,并加强寄送信件管理,对每件寄送信件进行事前申报、登记造册,每月与邮政部门核对账单。

七、关于“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合同管理存在明显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重大合同管理。制定《机关课题研究和评估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组织学习《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项目、课题和评估的合同订立、立项、招标、验收等各方面进行明确,强化合同审核。目前正在对接相关律师事务所,下步将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合同审核把关。对巡察提出的相关课题、评估、项目等合同执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汇报。

八、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验收、移交及报废等内容。完成对机关固定资产的全面排查,细化完善基础台账,并一对一落实管理责任人员。对未做账务处理的固定资产,重新进行登记造册。下一步将从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各类资产妥善保管,严防资产流失。

九、关于“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与上级对自贸区的期待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微信宣传力度。强化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积极提升自贸区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微信内容的阅读量。开展了2020年度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大新闻、十大制度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开设微信投票专栏,累计有3.16万人次参与微信投票。

(二)加大微信原创力度。严格要求“无限舟山”微信合作单位,认真做好自贸区原创微信的线索收集、编辑发送工作,确保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周三条原创微信”要求。下一步,还将结合自贸区挂牌四周年暨赋权一周年专题宣传,计划4月举办“我眼中的浙江自贸区”微信短视频大赛,广泛发动、引导舟山干部群众拍摄以展示浙江自贸区改革建设成效为主题的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巡展和投票评选,提升自贸区微信公众号的知名度。

十、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发生在2017-2018年,2019年-2020年均已整改。今后将继续按照要求,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今年已制定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建立完善管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梳理完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

(二)从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巡察指出的问题2019年开始均已进行整改。2020年底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今后将继续按照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全面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3月23日已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单。

(三)强化监督执纪力量。加强监督执纪队伍建设,明确纪检监察分管领导,落实一名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职干部,强化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纪检委员职能。对这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总支纪检委员、支部纪检委员一起配合党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党的理论武装工作不够扎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端正学习态度。修改完善管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每月组织集体学习1次。今年已组织学习3次,并安排中心组成员进行主题发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中心组学习,注重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形式。

(二)规范台账记录。按要求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做到每次学习后,迅速梳理形成学习记录,规范准确记录发言内容,并及时送领导审签。同时,调整会议记录人员,由党员干部担任学习秘书,负责学习记录。

十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规范干部民主推荐程序。及时对党组成员进行分工,明确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要求做好民主推荐、谈话推荐、考察等程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核实,分析原因,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同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制定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管理制度》。

(二)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修改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管理、证件管理等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干部出入境证件,并认真做好收缴、使用登记管理。机关28名干部均已在公安部门进行因私出国(境)备案登记。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从严审批,并对因私出国(境)干部加强行前教育。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结合省市工作部署,制定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起草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初稿)。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一年2次以上专题听取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汇报,不定期检查指导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支部工作。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督促各党支部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党员集中学习、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活动。3月上旬,3个支部均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支部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员民主测评,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等相关知识,党员相互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要求,继续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

(二)健全完善机关各类基层组织。1月21日召开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3月23日完成机关团支部换届;正积极筹备召开机关工会代表大会,选举机关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

(三)从严规范组织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准备,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提前15天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2月8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深入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问题查摆等工作,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干部群众代表和挂职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并向有关单位、企业书面征求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2条。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认真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牵头负责材料起草,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根据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及会议提出的其他批评意见,会后及时梳理形成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四)规范党员管理和党费使用。制定《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各支部根据实际,按照规范建立党员档案。党总支制定了202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报送市直机关工委。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做到每月收缴1次党费,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党费收缴明细。下一步将严格党费使用管理,规范使用党费。对巡察指出的党员发展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管委会机关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为“四个舟山”和“重要窗口”示范区建设增光添彩、贡献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自贸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形成“四责协同”有效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抓好风险防控,着力打造清廉机关。二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在各项工作中争当示范。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及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的奋斗目标,结合自贸区工作实际,着力在践行“两个维护”、服务中心大局、改革创新发展和队伍建设上争当示范,不断深化油气全产业链改革创新,为浙江自贸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12219。